各有关绿办(中心):
目前,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创建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 [2005]2 号)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试行)(农绿 [2006]6 号),我办和中心决定对第一、二批创建基地组织验收。现将基地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由我办和中心统一组织。但鉴于基地验收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验收工作在基地创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基地所在省绿办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基地验收组专家不得少于 5 人,且应保证至少有 1 名专家来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二、省绿办组织验收后,我办和中心将组成验收组对相关基地随机进行监督抽查验收。接受抽查验收的基地以抽查验收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验收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务求严谨,取得实效。验收组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评估表》所列项目逐项核实、详细填写并科学评分。验收组应对验收的每个主要环节拍照。《评估表》由我办和中心统一印制。
四、验收完成后,省绿办应签署意见,并将验收报告、《评估表》、专家签名单、验收照片及基地自查报告等材料及时上报我办和中心。
五、验收工作须在今年 11 月底之前完成。
请各地绿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集中力量,组织安排好今年基地验收工作,推动基地建设工作健康快速发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和中心反馈。
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文件下载:
1、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评估表(jd7)
2、验收评估表封面(jd8)
3、专家签名单)(j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