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及撤销绿色食品委托监测机构的通知 中绿科 [2006]145 号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年1月18日 来源:科技处 作者:
各有关监测单位、各地绿办(中心):
为了适应绿色食品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监测体系建设,我中心组织专家对有关监测单位报送的绿色食品监测委托申请材料及监测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对有关产品质量监测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现场考核。根据审核及现场考察结果,按照《绿色食品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全国绿色食品监测机构布点的意见》要求,我中心决定增加 7 家产品质量监测单位和 5 家环境质量监测单位为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1 和附件 2 。
因原 江苏省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已多年不承担绿色食品环境监测工作, 我中心按规定终止与其签订的《绿色食品监测机构委托合同》 , 取消其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委托。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1 :
新增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名录
序号 机构名称 1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 湖南省食品测试分析中心 3 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 4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6 甘肃省分析测试中心 7 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附件 2 :
新增绿色食品环境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名录
序号 机构名称 1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扬州中心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3 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4 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 5 庆阳市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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