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各市、地、局要按照农质安函[2008]130号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奶产品质量安全跟踪检查的各项工作,并将奶制品专项跟踪检查工作总结于2008年10月15日前报省中心。
在跟踪检查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晓梅、周东红,联系电话:0451-86484868,电子邮箱:hlwgh@163.com。
附:《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奶产品质量安全跟踪检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