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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吸纳农业“三品”企事业单位入会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3月19日   来源:省中心 作者



 

闽绿协[2009]3号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是我省从事和热心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即农业“三品”)管理、科研、教育、生产、销售、咨询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协会。协会按照章程的要求,致力于促进我省农业“三品”事业的发展,协调生产、销售、认证、监测、科研和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关系,成为政府与农业“三品”生产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随着我省农业“三品”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涌现出一批新的农业“三品”企事业单位,为了让新的企事业单位能及时了解农业“三品”的发展动态、相关法规、市场情况和生产关键技术,加强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取长补短,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业“三品”事业的发展,现要求凡是未加入协会的农业“三品”生产企业或正在申报农业“三品”认证的企业要积极申请加入本协会。协会将为会员提供如下服务:

1、及时将农业“三品”相关信息编撰成《福建绿色食品》简报,并定期向会员邮寄;

2、组织会员单位参加认证产品推介、产销对接、产品展销、认证产品研讨会等活动;

3、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对外考察、交流等活动;

4、为获证会员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5、制作团体会员证书,发放会员卡。

请申请加入绿色食品协会的单位填写“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会员申请表”,并按规定交纳团体会费500元。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编:350003

联 系 人:杨毅青

联系电话:0591-87823648,0591-87822142(传真)

E-mail:   yyqfz@sohu.com

附件1: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会员申请表

附件2: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二○○九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绿色食品 协会   通知

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               2009年3月9日印发 

附件1

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会员申请表

会员编号:

单位全称

 

企业类型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

经营范围

 

生产规模

 

年产值

 

职工人数

 

技术人数

 

中高级人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

情况

简介

 

何时参加何种学会

 

 

法人签字:

 

 

   

              (公  章)

 

 

 

   

              (公  章)

备注: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会员费汇款帐户  单位名称: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

                     帐  号:003101040004502

                     开户银行:农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附件2

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会费是协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缴纳会费是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会员加强组织观念的具体表现。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会员费管理办法。

一、会费交纳

凡是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的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均应交纳会费。

二、会费标准

1、个人会员          按年缴纳      按届缴纳

普通会员         30元/年             150元/届

离退休会员        20元/年       100元/届

2、团体会员          按年缴纳       按届缴纳

团体会员所在单位       500元/年       2000元/届      

理事所在单位(企业单位)  800元/年       3500元/届

      (事业单位)  500元/年       2000元/届

常务理事所在单位       1500元/年       6000元/届

副会长所在单位        8000元/年       30000元/届    

说明:1、在同单位内,既有理事,又有常务理事或副会长的单位,则按最高者的会费标准缴纳一份会费;2、理事单位、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向协会提供的赞助超过会费标准的,可不缴纳会费。

三、会费的缴纳办法

1、实行一年一次或一届(五年)一次交费。老会员在当年第一季度交纳,新会员在收到入会批准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交纳当年会费。

 

2、根据本会费标准缴纳会费,可交现金或银行汇入或邮政汇款。协会收到款后,开具财政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位:福建省绿色食品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号:003101040004502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邮政编码:350003

3、若连续两年不缴纳会员费,即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受会员权利。

四、会费的使用范围

1、协会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主办或协办的会议费。

2、协会举办的各种服务活动及出版刊物费用;

3、协会必要的宣传培训推广活动费用;

4、协会印制的各种文件、资料、材料费用;

5、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6、协会的办公费、差旅费及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费用;

7、协会其他正当活动费用。

五、会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1、协会各项开支应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

2、协会的各项收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协会重大活动或重大开支,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审批;

4、协会各项收入、开支,每年向常务理事会公布,并接受审核;

5、理事会成员有权对经费实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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