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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派督查组赴10省市开展整治活禽经营市场专项行动检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4月20日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作者:
4月13日至17日,农业部派出5个督查组赴山东、河南、上海、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浙江10省市检查整治活禽经营市场和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有效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
本网讯 4月13日至17日,农业部派出5个督查组赴山东、河南、上海、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浙江10省市检查整治活禽经营市场和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有效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围绕五方面工作展开。一是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定期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交易活禽是否附具动物检疫证明情况;二是动物屠宰场回收动物检疫证明,屠宰检疫操作,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检出病害动物的种类、数量以及对不符合规定动物及其产品的处理情况;三是饲养场日常消毒、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实施产地检疫以及监督畜主做好染疫或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情况;四是集贸市场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摊主是否持有检疫证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查处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以及监督做好病死动物及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理情况;五是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情况。
督查组听取10省市开展整治活禽经营市场和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行动情况汇报;现场检查动物屠宰场、规模饲养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和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将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反馈情况和意见,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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