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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项整治为契机 全面加强绿色食品监管工作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9年4月20日 来源:中心标志管理处 作者:
为了贯彻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绿色食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绿色食品监管工作,3月30-31日,中心在浙江宁波召开了绿色食品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2009年,绿色食品监管工作要围绕农业部“三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重点落实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和市场监察三项制度,着力加强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加大政府依法监管工作力度。把现行监管制度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使之成为法制化常规化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二是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以提高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为目标,改进企业年检制度,完善市场监察制度,改进产品抽检制度。三是推进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企业年检和市场监察制度的调整,通过制定实施细则,不断加强市县的监管职能,逐步建立省市县分工明确、各有侧重、职能互补、工作衔接的管理体制。四是加强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的监管员队伍。
会议对做好今年的绿色食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绿办要根据新修订的年检工作规范,因地制宜地制订出本辖区开展企业年检工作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抓紧落实,务求实效。2009年,中心计划抽检产品3000个,抽检比例比去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抽检经费增加了100多万元。各地绿办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开展本辖区的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扩大产品抽检覆盖面。在调整抽样方式、抽检产品、检验项目的基础上,实行待检样品报告制度和已检样品通报制度,避免重复检验,提高抽检经费的使用效率。市场监察工作将集中在4月15日-5月15日期间开展,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监察网点。在监察网点数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监察范围要从省会城市逐步向地级市延伸。发现假冒产品,要及时报请工商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为了顺利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实现整治目标,会议提出五点要求:一要积极主动配合。要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绿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借助行政执法手段落实监管制度。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要扎实组织实施。整合现有监管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心与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于8-9月份,对重点省份“三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四要加强信息报告。主动收集信息,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及时报告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联系工作。五要积极争取工作条件。主动向当地农业部门汇报,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在工作手段、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方面争取更多的支持,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同时促进监管工作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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