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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绿色食品 苹果生产操作规程》(华北地区)等21项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9年5月18日 来源:科技与标准处 作者:
各地绿办(中心):
为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工作,中心组织制定了《绿色食品苹果生产操作规程》(华北地区)等21项种植业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现正式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华北地区或地理、气候及种植条件与之相类似的地区可直接执行上述规程,也可根据上述规程进一步细化制定地方或企业的生产操作规程。
其他地区应以上述规程为范本,制定适用于当地生产特点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实施,以进一步推动绿色食品标准化工作。
各地绿办如对上述规程有征订需求,可与我中心科技与标准处联系。联系人:陈倩,联系电话:010-62191421,010-62122266-2060。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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