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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同志就《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到广东省征求意见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6月29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同志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食品许可司、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就《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到广东省实地考察调研,并召开《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会,听取广东省保健食品行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同志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食品许可司、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就《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到广东省实地考察调研,并召开《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会,听取广东省保健食品行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

    调研组指出,国家院法制办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建议”列入重点议案办理。广东省作为保健食品行业大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均走在了全国前列,先试先行的发展模式和管理经验对于此次立法均有重要借鉴意义。

    征求意见会重点探讨了保健食品各许可环节设定的必要性,如何在《条例》上体现严格监管等问题。与会者就五年来广东省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中经验和遇到的问题结合立法工作进行了讨论,并提出立法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调研组还考察了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地了解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管理的实际运行和在当前形势下产业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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