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媒体报道>>
     搜索  
     相关新闻  
 
孙政才部长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中国农业60年发展成就     
 
民族团结如空气般宝贵——新中国成立60年之际访国家民委主任杨晶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自治区成就展
 
2009中国东北地区绿色食品博览会9月26日开幕
 
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开幕我省三十多家企业七大类产品参展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站发布或编辑转载,转载文稿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2132350

 

2009中国合作经济年度成就奖正式启动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9月22日   来源:中国网 作者



    中国合作经济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2009中国合作经济年度成就奖”即日起开始推荐、自荐。此项活动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指导,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社、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共同主办。

    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活动将秉承2007“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2008“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暨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评选活动的宗旨,着重总结2009年度中国合作经济领域的重大成就和经验,以推动各地更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时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为目的,向全社会充分展示中国合作经济从业者的精神风采;积极推动合作社产品品牌建设、维护与传播,提高中国合作社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合作社产品市场竞争力;树立一批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管理制度、有规范运作机制、有较大经营规模、有较强服务功能、有明显增收效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有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优秀合作社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中国合作经济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从2009年起,主办方将原“年度人物及品牌”的评选扩充为 “中国合作经济年度成就奖”系列评选。评奖内容包括“年度人物奖”、“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奖”、“50佳合作社奖”共三大类。此项活动推荐、自荐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12月10日。

    指导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办单位:中华合作时报 中国合作经济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

    □ 奖项设置

    (一)2009“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奖”30名(大奖10名,单项奖共20名)

    (二)2009“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20个

    (三)2009“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提名奖

    □ 评选范围

    (一)2009年度在中国合作经济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影响或对中国合作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具体包括:

    1、城乡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者。包括城乡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城乡消费合作社、住宅合作社、合作制企业等所有合作经济性质组织的成员。

    2、负责合作经济领域政策制定、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

    3、从事合作经济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的学者、学生、非政府组织成员。

    4、从事合作社事业3年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理事长,专业协会会长除外),遵纪守法,有新闻性、代表性的人物。

    5、已当选上届评委会特别奖者、年度人物大奖及单项奖者,原则上3年内不再参选(提名奖除外)。

    (二)2009年度在中国合作社产品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

    (三)全国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带动能力强、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民主、财务管理规范、运行服务良好、经营成效显著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 评选标准

    评选委员会评价参选者、参选品牌和参选合作社入围资格的标准如下:

    (一)年度人物

    1、理念:具有坚定的合作制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忘我的奉献精神和执着的民主意识。

    2、实践:参与合作经济运作、引领合作经济发展、提升合作经济形象、壮大合作经济实力。

    3、创新:开拓合作新天地,做出独特新贡献。

    4、影响:区域内有声誉、行业中有威望、言行里有价值、社会上有地位。

    (二)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

    1、产品产地在中国;

    2、产品由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生产;

    3、产品应有注册商标;

    4、产品有包装;

    5、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和检验检疫规定;

    6、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具有较高知名度、较高市场占有率,产品生产能力强、规模大、效益好,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在当地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

    7、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为本地、本行业领军品牌;

    8、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有严格的质量标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在全省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建立可追溯产品流通安全管理体系;

    9、参选合作社有优秀品牌建设意识,无安全质量事故;

    10、以原产地命名的产品,应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明确的地域界定证明;

    11、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产品质量认证;

    12、国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

    (三)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

    1、依法登记注册: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正常运作1年以上。

    2、守法诚信经营: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无坑害会员及其它社会成员的不良记录;合作社所在地农民认可度较高。

    3、组织机构完善:有符合实际的章程,依法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规章制度健全,内部工作机构设置合理,职能明晰。

    4、内部管理规范:合作社有规范的章程并按章程开展活动与管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社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资产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社务公开、档案管理等项制度健全;有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表、各类统计报表;坚持社务公开、管理民主,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重大事项由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独立核算,会计人员持证上岗,账表齐全;产权清晰、股权合理;基础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5、运行服务良好:为社员统一采购物资,开展技术培训,统一组织产品销售,并能按照合作社实际,制定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定认证,拥有自主农产品品牌,品牌知名度较高,统一产品包装;获得省市区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称号。

    6、带动能力较强: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或优势特色产业设立,产业规模较大,发展潜力明显,社员同比增收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社员80%以上的农产品由合作社销售,80%以上农资由合作社配送;解决社员在科技推广应用、灌溉用水、农机作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成效显著;成员数100以上,年营销额6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300户以上;社员人均纯收入比非社员高20%以上。

    7、勇于发展创新:合作社至少有一项统一注册商标;推广一项以上新技术;有一项以上产品获“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国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8、经营成效显著:合作社及其实体运行良好,有一定数量的盈余,与社员利益联结紧密,并能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盈余分配。

    □ 评选办法

    本评选实行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社会公众投票和专家投票相结合及专家评委会综合评议的办法,其中社会公众票占50%、专家评委票占50%。

    推荐自荐者可登录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网下载2009“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推荐表、2009“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申报表、2009“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

    (一)参评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按照评选程序报送《2009“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推荐表》时,需作为附件同时报送1500字参选人物主要事迹材料1份。

    (二)参评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每个合作社只推荐自荐1个产品品牌,按照评选程序报送《2009“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申请表》时,需作为附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合作社基本情况、合作社工商执照复印件及产品介绍、5幅产品照片;

    2、产品商标注册证、产品认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产品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需由质监部门备案)复印件;

    4、有关检测部门对申报产品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5、获奖证明、登记证书、包装图片等其它证明材料。

    (三)参评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评选程序报送《2009“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时,需作为附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1、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志认证证书,知名商标品牌证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

    4、本合作社及主要负责人获得的各级表彰证书。

    另外,所有申报材料连同《2009“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推荐表》、《2009“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申请表》、《2009“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同时报送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coopsino@yahoo.com.cn。

    □ 评选原则

    1、本评选活动秉持民主、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下,在主办单位的领导下,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2、本评选为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

    3、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和自荐个人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诚实守信是所有候选者、候选产品品牌、候选合作社的普适要求,如有任何可证实的公开质疑,将取消参选资格。

    5、主办单位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若对候选人、候选产品品牌、候选合作社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前向主办单位反映。

    6、主办单位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6区12号楼中华合作时报社

    邮编:100070  电话:(010)63702180、63733874、63703724 传真:63702680

    电子信箱:coopsino@yahoo.com.cn

    □ 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推荐自荐收集候选人、候选产品品牌、候选合作社(2009年9月8日-12月10日)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候选产品品牌、候选合作社(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6日)

    第三阶段:公众投票(2010年1月8日-2010年2月8日)

    第四阶段:选票统计(2010年2月9日-3月19日)

    第五阶段:确定当选人物、当选产品品牌、当选合作社(2010年3月20日-4月16日)

    第六阶段:颁奖典礼(2010年5月初)

    □ 选票统计

    本评选活动采取社会公众投票和专家投票相结合以及专家评委会综合评议的办法,其中社会公众票占50%(中华合作时报投票占40%、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网投票占5%、手机短信投票占5%)、专家评委票占50%,经主办单位确认,最终产生2009“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2009“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2009“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公众票数根据报纸、网络、手机短信投票统计,经确认有效后产生;专家评委票采取评委集体讨论、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 公众奖励

    本次评选将设立参与幸运抽奖活动:在参与中华合作时报和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网、手机短信投票的人员中随机抽选投票者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抽奖结果于本次活动结束后,在中华合作时报、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网、中国网、农博网、谷雨网上公布。

    一等奖1名,价值1000元的奖金或奖品;

    二等奖3名,价值500元的奖金或奖品;

    三等奖5名,价值100元的奖金或奖品;

    幸运奖50名,纪念品一份。

    □ 联系方式

    电话:(010)63702180 63733874 6370372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信箱:coopsino@yahoo.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6区12号楼 邮编:100070

    欢迎有意愿的单位参与冠名和协办。

    主办单位保留对本评选办法的解释和修改的权利,主办单位感谢给予支持的各界机构及人士。

 

打印』『关闭

2007版权所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网站实名:中国绿色食品网  技术支持北京广域齐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38055号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编:100081 
电话:86-10-62122266  传真:86-10-62191428 绿办数据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