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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年2月17日   来源:省中心 作者



 

闽绿[2009]4号

各设区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机构:

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是保障无公害农产品事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2009年度我省要完成324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151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其中部分产地与产品的复查换证工作应在第一季度完成。请各设区市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尽早部署,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规范》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便捷式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8]4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对象、程序和要求切实抓好复查换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09年度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包括:农业部2006年度颁发的于今年到期产品的复查换证,以及2006年度由我厅颁发的于今年到期产地的复查换证。各管理机构应及时通知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附件2: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地名单),对在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稳定、从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的无公害农产品实施便捷式复查换证。督促和指导企业做好复查换证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产地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复查换证申请。

二、凡是部、省级抽检发现问题的产品,以及设区市和县级管理机构现场检查或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产品,需经现场检查,证实整改到位、消除隐患,方可按照原有程序办理复查换证。

三、凡是证书有效期届满超过3个月未申请复查换证且未转换为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的获证无公害农产品,或是由于企业经营原因放弃认证的产品,应由设区市管理机构核实后函报送我中心,以便汇总上报部中心,部中心将统一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发布退出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

1、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

2、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地名单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00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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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7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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