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绿色食品2010年年检工作计划
各市、县(区)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及绿色食品生产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保证产品质量、规范企业用标”,保证《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在甘肃有效实施,特制定甘肃省绿色食品2010年年检工作计划。
一、为了加强对2010年绿色食品年检工作的力度,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强化我省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增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规范用标意识,省绿办决定成立年度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省绿办主任王续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绿办副主任张栓林、满润及各市县区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主任担任,组员为省绿办及各市县区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绿色食品检查员和监管员。检查组对全省的126家绿色食品企业的217个绿色食品产品全面进行年检工作。省绿办标志管理部为具体负责部门,认证部和各市、县(区)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检查员相互配合,深入实地进行检查,每一环节均附现场检查照片,认真开展好年检工作。从今年起推行年检工作属地化管理,一般企业由当地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进行年检,既保证年检工作按时完成,又强化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对于我省大型、重点企业,以及深加工、产品质量风险较高的企业由省绿办直接进行实地检查。今年,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年检工作的安排,中心将派督查组赴各省进行年检督查,各省之间要跨区域进行年检抽查。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配合,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组织做好年检工作的有关准备工作,以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年检时间
年检工作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统一安排下进行,年内对全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进行两次年度检查,具体时间分为三个阶段:5-6月份为各市、州实地检查评定阶段。主要是各市(州)、县(市、区)对本辖区内的绿色食品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考核、评定,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就年检工作情况上报省绿办。6月—8月为集中审核检验阶段。主要是省绿办工作人员赴各地集中审核年检材料,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在属地检验和省上抽检合格的绿色食品证书上加盖年检章。6-9月份为各省绿办组织市州有关人员跨区域对企业实地检查核验阶段,同时,配合国家中心督查组在此期间督查;10-11月份为年检考核与结论处理和总结阶段(个别企业由于生产加工季节因素,年检时间可由企业申请另行安排)。
三、年检内容:
年检将按《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开展对企业的年检工作,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状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
⑴ 绿色食品种植、养殖地和原料产地的环境质量,基地范围,生产组织结构及构成等情况;
⑵企业的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⑶生产资料投入品的采购、使用、保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⑷建立健全产品生产、销售的可追溯制度情况;
⑸绿色食品原料和绿色食品推荐生产资料的使用及其购销合同的执行情况;
⑹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的防混控制措施及落实情况;
⑺种植、养殖及加工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绿色食品标准执行情况;
⑻产品在采收、贮藏、运输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防虫、防鼠、防潮的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2、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情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
⑴是否按照认证核准的产品品种、数量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⑵是否违规使用过期的绿色食品产品编号;
⑶产品包装设计和印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要求;
⑷企业的法人主体、地址、商标及法人代表等变更情况;
⑸企业是否按规定使用绿色食品防伪标签。
3、企业缴纳标志使用费情况,主要检查以下方面:
⑴是否按照《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和《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标志使用费;
⑵减免标志使用费的是否有中心批准的文件依据。
4、其它应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⑴接受技术监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情况;
⑵具备生产经营的法定条件和资质情况是否违反有关规定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⑶取得其它质量认证情况;
⑷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和三废治理情况;
⑸企业关于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种植企业应重点检查病、虫、草害防治及投入品管理情况;养殖企业应重点检查防疫、检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及药品的来源和使用情况;食品加工企业应重点检查绿色食品原料购销合同执行情况,生产工艺变化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四、年度检查工作程序
生产企业每年根据年检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要有书面总结;检查小组按照绿色食品年检计划,根据绿色食品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检查,按照《实地检查考核表》现场打分评价;企业领导对得分及评价结果签字确认;检查组在完成实地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实地检查考核表》和其它相关材料报送省绿办,省绿办将根据考核结果,对企业做出合格、不合格和整改意见,对不合格企业和限期整改经验收仍不合格的企业,省绿办将报请中心取消标志使用权,同时在《绿色食品简报》上进行通报。
五、年检考核与结论处理
检查工作小组根据《实地检查考核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实地检查结论。实地检查考核满分为120分,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含90分)为整改,60分以下(含60分)为不合格。以此判定绿色食品企业证书在生产过程中到期后是否有资格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含续报)的重要依据。省绿办将及时通知企业,对不合格的企业报请中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
六、年检与续展
1、企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第三年度年检合格的结论是标志使用期满续展的必备文件;年检不合格或未通过整改验收以及拒不接受年检的,其续展申请均不予受理。
2、在三年标志使用期中各年度年检合格、档案材料完备的,续展时可免予认证检查,其年检档案材料可作为续展申报材料。如果续展认证需要增补材料或补充检查的,企业须另行补报材料或接受检查。申请续展的企业均须缴纳续展认证费。
3、因年检不合格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一年内不受理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再行申请时不按续展处理。
附件:1、甘肃省绿色食品种植业企业实地检查考核表
2、甘肃省绿色食品畜牧业企业实地检查考核表
3、甘肃省绿色食品水产养殖企业实地考核表
4、甘肃省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实地考核表
5、甘肃省绿色食品年检综合意见表
6、甘肃省绿色食品核准证书申请表
7、甘肃省绿色食品核准证书登记表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