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针对全国绿色食品工作座谈会上代表讨论中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而由各处室提出的改进工作和推动工作的措施办法。会议认为,各地绿办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对绿色食品事业的高度负责的态度,也是对我们中心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因此,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抓好各项推进措施的落实,会议决定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认证工作
在确保认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认证效率。增加认证审核工作力量,提高行业认证审核能力和专业审核水平。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进一步突出续展认证,探索提高续展认证效率相关措施。年底前研究制定出认证风险低的产品审核权下放省里的实施方案。继续实施颁证工作沟通互动机制,提高颁证效率。
二、基地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发展总体指标原则不变,对基础好、发展快的省份,适当予以倾斜,保护好地方工作积极性。对于南方地区绿色食品基地规模问题,可适度缩小,科技标准处要结合实际做好调研并提出明确指标。
三、监管工作
通过中心已建成的监管手机短信平台,及时通报取消标志使用企业等相关信息。通过修订《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解决监管、执法主体问题。
四、标准工作
中心要在新标准颁布出版后第一时间下发各地绿办和检测机构,并在中心网站上公布。同时,将绿色食品标准工作方面的动态信息尽可能地在网站上发布,方便工作系统了解查询。进一步完善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基础理论研究。
五、政策支持
关于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绿色食品发展,要坚持力所能及的原则,从产品发展入手,促进绿色食品产品的发展和绿色食品区域结构进一步优化。下半年办公室牵头组织西部有关绿办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探讨加快发展的推进措施。
六、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农民日报》“质量安全专栏”,加强对中心重大活动、绿色食品基地、绿色食品企业等宣传报道力度和深度。另外,绿色食品形象识别系统可作为培训内容加强宣贯。要坚持绿色食品形象的系统性,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统一形象设计。
七、有机认证工作
进一步提高新申报企业认证效率,充实人才队伍,进一步补充有机中心技术力量。强化组织会审措施,根据不同有机分中心工作状况及认证产品的特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集中会审。实行项目分类审核方案,在审核环节,针对申报产品特点及生产季节的不同,进行分类审核管理,对于季节性强及鲜活类产品优先安排审核,保证认证的实效性。探索新认证项目分人负责制,根据相关人员专业、岗位特点及申报项目所在行业,对项目进行分类,实现部分项目专人负责,增强审核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完善保持认证工作制度,确保保持认证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