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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已成为各地行政监管的有力依靠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年9月2日   来源:农业部网站 作者



    

    本网讯:为提高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支撑作用,8月31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了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与管理研讨会。

    会议认为,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在这些年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整体实力不断增强,设备条件全面改善,检测能力大大提高,人员素质整体提升,作用发挥日益突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投入品管理、“三品”认证、市场准入、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提供了强有力技术支撑,已成为各地行政监管部门有力的依靠。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是成效显著与问题突出并存,监管力度加大与问题多发易发并存,群众对质量安全期望值不断上升与隐患短期内难以消除并存。各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要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狠抓规范管理、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提高检测水平,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和监管工作,力争在尽短的时间内,把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管理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推上一个新台阶,最大限度保护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要强化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功能,紧紧围绕农业行政监管部门,承担起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市场准入检测、产地认定检验和评价鉴定检验任务,承担本辖区内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等工作,成为行政监管的好帮手;要根据本省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以建设综合性农产品质检机构为方向,探索综合性质检机构建设的良好发展模式,提高整体合力;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检验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用制度和纪律保证质检队伍的纯洁,维护质检队伍形象;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检验程序,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运行,确保检验工作科学、规范、公正,确保数据客观准确;要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件,主动组织专家进行科普宣传、科学解疑释惑。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强化,截至2011年,已建设农产品部级质检中心53个、省级(含单列市)综合质检中心33个、县级综合质检站1339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监测制度基本建立,例行监测范围已经涵盖全国144个城市、90余种农产品和91项检测参数,形成了覆盖全国主要城市、主要产区、主要农产品的监测网络;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出台了质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评审员管理办法,制定监测管理办法、速测认定办法和检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质检机构管理力度加大,审查认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机构,不定期开展监督评审和飞行检查,对例行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开展复检,确保了质检机构管理的有效性;质检机构人员培训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700多人,培训县级农产品质检站负责人970多人,中央投资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负责人已基本轮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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